天津钢琴搬运|搬家大件吊装搬运合同
注:合同附报价单一份;
甲方: 乙方:
甲方因生产发展需要,委托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卸车、进厂、定位、服务。为保障双方 利益,本着公平、公正的宗旨,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。
一、设备名称及工程内容:
1、 ; 2、 ; 二、工程施工日期:
三、工程施工地点:
四、在设备操作前,双方拟派项目代表在现场协调、指挥,以达到作业顺利完成。
五、甲方履行的职责;
1、负责协调设备在厂房内所放的准确位置。
2、负责设备电器管路及配套设施的拆卸、安装。
3、负责确认厂房内外及设备经过地面的承受力。
4、负责协调厂房内外机械设备进出的道路通畅,若有障碍应在卸机前一天排除。
5、负责在作业前二天通知乙方准确操作时间,以便于乙方作出合理的工程安排。
六、乙方履行的职责:
1、提供设备操作所需之车辆(吊车、叉车)及设备搬运全套专用工具。
2、具备设备搬运之相关技能,凡到现场操作之技术人员(如吊车、叉车操作人员等)均 持证操作,为进一步保障设备安全到位,无操作证人员绝不进入施工现场,甲方可以 拒绝乙方无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。
3、负责设备在操作过程中的安全工作,在操作过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损坏. 由乙方负责根据损坏的程度赔偿相应的维修费用。
七、费用:人民币肆万陆仟元整( 元整)。
八、付款:第一次施工结束后预付贰万元,工程结束,乙方提供3%增值税发票作为收款凭据,甲方付清余款。
九、在设备操作过程中,双方员工的人身安全各负其责,若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损失的,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十、关于违约: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,合同签订后,若因一方违约,违约方承担本合同总费用的10%作为违约金。
十一、本合同一式二份,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十二、如有合同纠纷,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原则,尽量协商解决,如否,依起诉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。未尽事宜,依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规定处理。
十三、合同签订后在作业过程中,不能由其它理由增加额外费用。(如有甲方原因造成,导致乙方不能按时施工,
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)
甲方代表签字: 乙方代表签字:
(加盖公章) (加盖公章)
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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